隨州市富航公司工作職責
(一)受用工單位委托,并向其派遣員工。
(二)發(fā)放員工工資,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。
(三)與用工單位共同調解有關勞動爭議。
(四)與用工單位共同做好職業(yè)技能培訓工作。
(五)協(xié)助用工單位做好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(六)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、簽訂勞動合同、建立員工檔案、建立各項臺賬。
(七)處理勞動糾紛、維護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合法權益。
(八)及時為勞動者辦理在社保政策內應享受的待遇。